一、本次計算機實際操作測試主要測試考生文字錄入能力。
二、計算機實際操作測試成績=正確率×速度×2.5。
三、正確率低于70%的,計算機實際操作測試成績記為0分。
四、計算機實際操作測試成績超過100分的,按100分計算。
五、測試成績保留小數(shù)點后兩位數(shù)(按四舍五入計算)。
六、測試時間為20分鐘。
七、測試時考生可自行選擇五筆或拼音輸入法。
八、計算機實際操作測試時間及地點:
(1)測試時間:2013年12月30日下午15點。
(2)測試地點:羅甸職校
(3)領取測試通知單時間:2013年12月30日上午9點至11:30分,逾期不領者,后果自負。
九、考生注意事項:
1、請考生務必于測試當日14:30分前到達候考室集中報到點名,14:30后仍未到到達候考室報到點名的,視為自愿放棄計算機實際操作測試考試,取消測試資格。
2、14:30前應試人員到達候考室報到,憑有效居民身份證(含有效臨時身份證明)、體能測試準考證(報考財務管理人員職位只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測試通知單即可)及《2013年羅甸縣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(yè)單位工勤人員計算機實際操作測試通知單》,其他證件不能替代,證件不齊或人證不符的,禁止進入候考室。
附:《計算機測試應試人員須知》及《計算機測試考場規(guī)則》。
羅甸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
2013年12月29日
計算機測試應試人員須知
一、應試人員抽取測試機號后,請妥善保管抽簽好,統(tǒng)一由候考室工作人員引領到考場應試,考生不得自行入場;
二、應試人員進入測試考場后,不得大聲喧嘩和議論,交卷后立即離開考點,不得在考點逗留、打鬧、喧嘩等影響考場秩序行為;
三、考試進入考場后,請按抽簽測試機號對號入座,若坐錯測試機號的,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擔,取消測試成績;
四、考生進入考場后先測試計算機是否能正常運行,不能正常運行的,請舉手示意,要求監(jiān)考人員重新更換計算機。若因考生人為因素導致計算機出現(xiàn)故障或關閉或重啟計算機的,責任自負,如因不可抗拒因素導致計算機出現(xiàn)故障的,在監(jiān)督員的監(jiān)督下順延考試時間;
五、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,保持考場安靜,禁止吸煙、不許說話、喧嘩、交頭接耳、考生不得亂扔煙頭、瓜皮和紙屑等物,保持考場整潔和衛(wèi)生;
六、在測試期間,不得擅自離開候考室或考場,需要上衛(wèi)生間的,經報告考務工作人員同意后,由1名工作人員陪同前往和返回,不得與他人接觸。
七、違規(guī)違紀行為處理規(guī)定
有下列情況之一者,視為違規(guī)違紀行為,取消測試資格或測試成績:
1、隨意攜帶或打開、接聽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測試考場的;
2、大聲喧嘩、交頭接耳、無理取鬧、辱罵、威脅、報復考務人員且不聽勸阻等影響計算機測試考試行為的;
3、應試人員自行入場測試,未經候考室工作人員帶領進入的;
4、將與測試考試有關的書籍或材料帶入候考室或考場未按規(guī)定交到指定地點或隨意閱讀、查看的;
5、未經考務工作員允許和陪同,擅自離開候考室或考場的;
6、故意損壞測試計算機的;
7、其他經招聘領導小組認定為違紀違規(guī)行為的。
計算機測試考場規(guī)則
一、在候考室工作人員的引領下,憑有效居民身份證(含有效臨時身份證明)、體能測試準考證(財務管理人員職位除外)、《2013年羅甸縣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(yè)單位工勤人員計算機實際操作測試通知單》及測試抽簽機號進入考場,對號入座,并將證件放在桌面上。
二、開考10分鐘后方能交卷、退場。
三、考生應嚴格按照規(guī)定攜帶文具,開考后應考人員不得傳遞任何物品。
四、除規(guī)定可攜帶的文具以外,嚴禁將各種電子、通信、計算、存儲或其他設備帶至座位。已帶入考場的要按監(jiān)考人員的要求切斷電源并放在指定位置。凡發(fā)現(xiàn)將上述各種設備帶至座位,一律按照相關規(guī)定處理。
五、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,禁止吸煙,嚴禁交頭接耳,不得窺視他人答題。
六、考試時間到,考生應立即停止答題。,經監(jiān)考人員計算測試成績后確認簽字,方可離開考場。
七、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,接受監(jiān)考人員的監(jiān)督和檢查。對無理取鬧,辱罵、威脅、報復工作人員者,按有關紀律和規(guī)定處理。